此外,四川藏区的光伏扶贫事业任重道远。
故而,分散式风电在风资源评估、运输吊装、安全及可靠性、降低噪音、通讯及监控、就地平衡(电压稳定、有功无功调节)、全寿命周期运维、数字化及智能化等方面均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分散式风电相关政策与标准的完善,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8月30日,2018年中国分散式风电研讨会在上海盛大举行。
分散式风电目前仍处探索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指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是推动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指标,《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15%以上。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高级解决方案经理韩胜指出,在企业园区开发分散式电源建设首先要以负荷为导向开发,之后需要快速而精准的风资源评估,针对低风速区域特征选择最佳机组选型,并配套以智慧能源服务。陶冶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能源转型重要阶段,截止2017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164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25.24%。今后将在分散式风电领域与各方展开合作,共同促进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和项目落地。当然,面临新的市场,全产业链都应该携手推进、共同合作,才能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而分散式风电目前正处于探索期,相应政策也正逐步落地,如何去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需要全行业人士共同进行探讨。至此,8月30日全天的演讲结束。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河北省0.25元/kWh,5年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配套电量补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湖南省0.2元/kWh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长沙市0.2元/kWh,5年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上海市0.4元/kWh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2)杭州市0.1元/kWh,5年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
浙江省0.1元/kWh1)浙江省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然而,很多地方还有省级、地市级或县级的地方性补贴,也可以提高项目收益。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强度由低到高的省份跟别为:湖北省0.1元/kWh,5年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2)杭州市0.1元/kWh,5年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1)深圳市0.4元/kWh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3)东莞市0.3元/kWh,5年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